浙江保税区转口印尼贸易代理
浙江保税区转口印尼贸易代理
服务项目 |
印尼贸易 |
面向地区 |
全国 |
转口操作需要注意的事项:
1、第三国转口方式是在出口商与进口商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下才可适用,不可能存在其中一方隐瞒另一方而自使用第三国转口方式的情况。
2、对于出口商而言,在产品的包装方面着手准备转口货物,因此,产品的外包装只能采用中性包装或注明第三国产地。因为进口商在进口时申报的产品输出国为出具文件的第三国。
3、对于进口商而言,他明知申报进口时清关文件是来自于转口国或相邻国家和地区,但实际货品出产地是中国,如果以信用证方式结算,在信用证须注明第三方文件可接受的文字表述。
备注:在实际操作中,既有进口商主动要求出口商提供第三国原产地证供其清关的情况,也有进口商向出口商推荐利用第三国文件清关的情况或进、出口双方均被配额或反倾销税两大拦路虎阻碍了贸易进程而不得不求助于第三国原产地的情况。
转口贸易的风险控制:
说明,任何贸易方式都存在风险,但转口贸易的风险并不比普通贸易方式更高。
第三国转口物流主要存在的风险以下:
失去货物控制权的风险
一般情况下,由于个别企业信用的缺失,导致出口企业无法控制货物,或货物丢失。因此,选择一个可信度高且规模大的转口运输代理是非常重要的。(建议选择规模大,且有多年转口贸易操作经验的公司合作。我司在出货前会跟客户签订一份转口运输协议,及出具全程提单给客户,以规避客户失去货权的风险)
目的港无法清关的风险
造成货物无法清关的原因有文件真实性问题、目的港海关查验。市面上有一些自称能做转口运输的公司因为出不了真实的文件而提供给你虚假的文件,导致在目的港清关时出现问题,从而给做转口的外贸企业增加了风险。(现在的转口贸易市场比较乱,主要的原因是有许多并没有转口实力的货代公司出具虚假的中转国产地证文件。在遭受目的港反查时,会被发现,并导致高额罚款。我们建议选择在中转国能出具完全真实可靠并能能在目的港清关的文件的转口物流供应商合作。只要文件真实有效,目的港清关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政策性风险
进口国海关对转口运输发起调查,会监控从第三国进口的对应产品的进口量,并可能采用加大对来自于第三国产品的查验力度,从而导致相关风险。(转口贸易服务的核心在于中转第三国的转口操作,而第三国的转口操作重要的就是相关各类文件的真实可靠。这样才能有效的规避由于查验带来的风险。)
纵上所述,在决定做转品贸易时,认真挑选好转口物流服务商。选择规模大,有多年转口贸易操作经验,且能出具第三国文件真实性,并且能配合反查的公司合作,只有这样才能把转口贸易的风险降至低!
什么是“提单补料”?
客户(委托方)在订舱时所提供的信息,通常是不完整或不准确的。所以在开船前还需要客户(委托方)提供详细的提单制作资料,并对提单草单予以确认,行业内对这个操作动作为“提单补料”。直译过来是Bill Of Lading Supplement,我们有时也叫它Shipping Instructions,简称“SI”。
提单补料需要客户、货代和船东三方进行协作对单。一般的操作流程是:客户提供“托书”向货代订舱→提货或送货后,客户提供报关资料和提单补料(SI)给订舱货代→货代参照格式制作草拟提单 DRAFT B/L,并反馈给发货人核对→客户给出修改意见直至确认OK→给船东反馈,出终提单。
在实操过程中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情况,“提单补料”这个叫法感觉在广州、深圳等华南地区很常见,更像是南方货代的普遍叫法。而北方货代可能更多的是直接根据装柜前的托书(Booking Form)来制作提单草单供客户确认。所以,随着FOB货的增多。很多南方货代在和北方发货人打交道时,因为一些词语用法上的“南北差异”经常会让彼此懵逼。
一、海运提单(B/L)
海运提单是由船公司出具的纸质物权凭证,它代表着货物的所有权。在海运中,这是一种使用较多的提单类型。收货人可以凭借这一单据背书或转让货物。值得注意的是,提货时是“认单不认人”,即只有持有正本提单的人才能提货。
虽然海运提单具有较高的安全性,但也存在一些缺点。例如,快递正本提单会产生额外费用,且纸质单据容易丢失或损坏。一旦丢失,可能会带来较大的风险。
二、电放提单
电放提单,也称为Surrender B/L,是通过电子单据的方式完成放货的。在目的港,收货人只需凭借电子单据扫描件并证明自己是收货人,即可完成提货。这种方式显然更加方便快捷。
其实,电放提单也有其局限性。比如,它会产生电放费,又或者发货人较难控制货物,因为只要收货人能提供相关证明,就可以提货。另外,电放提单目前既无的国际法律规范,也无相应的国内法规,所以如果在产生纠纷后可能会比较麻烦。
三、海运单(SEAWAY BILL)
海运单是一种不能背书、不能转让的单据。它是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证明,同时也是收货人提货的凭证。与其他类型提单不同的是,海运单是“认人不认单”。只要能证明自己是收货人,就能完成提货。
海运单的优点在于便捷性。不过它也存在一定风险。比如:在承运人错交货物的情况下,承运人需要承担责任,据说使用海运单可以节省换单费。
四、海运单与电放提单的区别
一、性质与功能
1.1海运单(Sea Waybill):
性质:海运单是承运人签发的货物收据和运输合同的证明,但它不是物权凭证,不可转让。
功能:海运单的主要作用是证明承运人已接收货物并承担运输责任,同时便利收货人在目的港提货。
1.2电放提单(Telex Release B/L):
性质:电放提单是通过电子方式将提单信息发送至目的港船公司,允许收货人凭特定凭证及身份证明提货的一种特殊提单形式。
功能:电放提单主要用于解决货到提单未到的问题,加速货物在目的港的提取过程。
二、操作流程与便利性
1.1海运单:
操作流程:海运单不需要等待单据寄到,船主或其代理人可凭收货人收到的货到通知或其身份证明而向其交货。
便利性:海运单流程简单迅捷,收货人可以直接在目的港提货。
1.2电放提单:
操作流程:在船公司收取货物后,托运人向船公司提出电放申请并提供保函,船公司接受申请后向托运人签发电放提单,并通知目的港船代允许该票货物由收货人提货。
便利性:电放提单减少了等待正本提单的时间,加速了货物的提取过程。
三、风险与责任
1.1海运单:
风险:对发货人而言,由于海运单是随船提单,货一到港收货人即可提货,发货人控制不了货物。
责任:承运人对错交货物承担责任。
1.2电放提单:
风险:相对于海运单,电放提单的风险更小,因为发货人可以通过电放申请控制货物的释放。
责任:在电放提单方式下,承运人对错交货物不负责任(除非承运人失职)。
四、费用
1.1海运单:通常只需支付正常的单证费用。
1.2电放提单:除了正常的单证费用外,还需要支付额外的电放费用(通常约为500元左右)。
什么是出口关税?
一、出口关税的定义
出口关税是出口国海关在本国货物输往国外时,对出口商或出境的个人征收的关税。这一措施旨在平衡国际贸易、维护国内产业、增加财政收入、调节国际贸易的收支,以及提升国内产品的竞争力。
二、出口关税的征收目的与意义
1. 平衡国际贸易:通过征收出口关税,国家可以控制某些商品的出口数量,从而平衡国际贸易,防止本国资源过度流失。
2. 维护国内产业:征收出口关税可以保护国内产业免受外国商品的冲击,确保国内产业的健康发展。
3. 增加财政收入:出口关税的征收为国家带来一定的财政收入,这些资金可以用于公共事业建设和社会福利改善。
4. 调节国际贸易的收支:通过征收出口关税,国家可以控制某些商品的出口价格,从而调节国际贸易的收支,维护国家的经济平衡。
三、出口关税的计算基础
1. 完税价格:完税价格是海关计算关税的基础,通常指出口商品的离岸价格(FOB)或到岸价格(CIF)。完税价格的确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商品的品质、规格、数量、运输方式等。
2. 关税税率:关税税率是海关根据国家的关税政策和国际贸易协定,对不同商品设定的征税比例。关税税率的确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商品的种类、用途、来源地等。
四、出口关税的计算公式
从价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应税出口货物数量 × 单位完税价格 × 适用税率。这是出口关税计算中常用的方法,适用于一般的出口货物。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商品的完税价格和关税税率可能不同,具体计算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出口关税核算的主要方式
一、从价税核算方式
1. 定义从价税
从价税是一种按照进出口货物的价格作为计税标准的关税形式。它根据货物的价格计算出应征税额,税率通常表示为应征税额占货物价格的比率。
2. 从价税的计算公式
从价税税额 = 商品总值 × 从价税率
或表示为:
进口关税税额 =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 进口从价关税税率
3. 举例说明从价税核算过程
假设某企业进口一批货物,其完税价格为100万元人民币,关税税率为10%,则从价税税额为:
应征进口关税税额 = 100万元 × 10% = 10万元人民币
二、从量税核算方式
1. 定义从量税
从量税是以货物的数量、体积、重量等计量单位为计税标准的一种关税计征方法。
2. 从量税的计算公式
从量税税额 = 商品的数量 × 每单位从量税
3. 举例说明从量税核算过程
以啤酒为例,假设进口啤酒1000升,每升税额为1元,则从量税税额为:
应征税额 = 1000升 × 1元/升 = 1000元
三、复合税核算方式
1. 定义复合税
复合税是指对某种进(出)口货物同时使用从价和从量计征的一种关税计征方法。
2. 复合税的计算方法(结合从价税和从量税)
复合税税额 = 从价税税额 + 从量税税额
= 商品总值 × 从价税率 + 商品数量 × 每单位从量税
3. 举例说明复合税核算过程
以某进口化妆品为例,假设其完税价格为1000元,从价税率为10%,并且每单位还需要缴纳5元的从量税,进口数量为100单位,则复合税税额为:
从价税税额 = 1000元 × 10% = 100元
从量税税额 = 100单位 × 5元/单位 = 500元
复合税税额 = 100元 + 500元 = 600元
出口关税核算的主要方式包括从价税核算方式、从量税核算方式和复合税核算方式。这些方式根据货物的不同特点和国家的关税政策进行选择和应用。
东莞市中元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我司从事三国转口规避反倾销高关税,可以根据客人要求从马来、台湾、泰国、印尼、孟加拉转口并出具当地产地证。国内总公司在东莞,在深圳、台湾、泰国、马来都有自己的分公司;可以根据客人的要求,为客户货物出口提供整套的转口运输方案以及相关物流技术的支持,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也可操作直航海运空运,门到门散货整柜都可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