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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代办原产地证CO,马代办原产地证CO,坡代办原产地证CO,代办原产地证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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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
我司经国家经贸部、海关总署、工商局批准成立的,已经在商检局和贸促会注册备案,为没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备案办理原产地证业务。代办原产地证,代办一般原产地证co,代办亚太原产地证FORM B,代办东盟原产地证FORM E,办理中韩、中澳FTA产地证等
一、中国为出口货物签发的原产地证书有:
(一) 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人民共和国原产地证书》 即通常所称的“一般原产地证书”,简称CO证书。该证书是根据《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为中国出口货物签发的原产地证书。签证依据为《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条例》及《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实质性改变标准的规定》。 对仅在中国进行简单的加工装配.未取得中国原产资格的产品,可以申请“加工装配证书”。 对仅在中国进行转口.未经过任何加工的货物,可以签发“转口证书”
(二)优惠性原产地证书
1.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即 FORM A 证书) 根据普惠制给惠国原产地规则和有关要求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它是受惠国货物出口到给惠国时享受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的凭证。普惠制原产地证书上所列的商品只有符合有关给惠国的普惠制原产地规则才有资格享受减免关税待遇。 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共有39个分别为: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卢森堡、比利时、爱尔兰、丹麦、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瑞典、芬兰、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塞浦路斯、马耳他、保加利亚、罗马尼亚、瑞士、列支敦士登、挪威、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土耳其、美国(除美国外,其它39个国家均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
2.《亚太贸易协定》(原称《曼谷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 B 证书) 《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根据《亚太贸易协定》的要求签发.在协定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证明文件,签证依据为《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及《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签发和核查程序》。《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为:中国、孟加拉国、印度、老挝、韩国和斯里兰卡。
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E 证书)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是根据《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要求签发的、在协定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证明文件,签证依据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及其《签证操作程序》。东盟成员国为: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
4.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中巴优惠贸易安排)原产地证书(FORM P 证书) 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是根据《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计划的协议》的要求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协定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证明文件,签证依据为《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及其《签证操作程序》。
5.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F 证书) 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证书是根据《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的要求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协定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证明文件,签证依据为《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规则》及其《签证操作程序》。
6.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N 证书) 2008年4月7日,《人民共和国和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在两国见证下正式签署。这是中国与发达国家签署的个自由贸易协定。自2008年10月1日起,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开始签发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
7.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FORM X 证书) 自2009年1月1日起,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开始签发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
8.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 《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瑞自由贸易协定)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自2014年7月1日起,依照中瑞自由贸易协定和质检总局有关规定,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可以向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签发中瑞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核准的原产地声明人可以作出中瑞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声明
9.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 2015年12月9日,中国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与韩国驻华大使金章洙交换外交照会,中韩双方共同确认《人民共和国与大韩民国自由贸易协定》将于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并次降税,2016年1月1日第二次降税。中韩自贸协定(FTA)终于落地生根。
10.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 中澳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简称FTA)是中国与澳大利亚之间正在进行谈判的一个自由贸易协定。简称中澳自贸协定。于2005年4月启动谈判,2015年6月17日,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与澳大利亚贸易与投资部部长安德鲁·罗布在澳大利亚堪培拉分别代表两国正式签署《人民共和国和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并次降税,2016年1月1日第二次降税。
原产地证办理是否有区域限制?
——没有,原产地证是全国各地通用的,国外海关无论你的货是在中国哪个港口出口,只要有这个产地证书证实你的货是在中国出产的就行了。没有限制你的货在哪个港口出就一定要在当地办理签证的。是全国各地都是通用的,也就是说产地证办理不受地区限制。
欢迎在线留言或者来电咨询,谢谢。
代办产地证:
1: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FORM B、
2: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FORM E、
3: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证FORM F、
4: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原产地证FORM P、
5:中国—新西兰自贸区原产地证FORM N、
6:中国—新加坡自贸区原产地证FORM X、
7:中国—秘鲁自贸区原产地证FORM R、
8:中国—哥斯达黎加自贸协定原产地证FORM L、
9: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原产地证、
10:中国-冰岛自贸区原产地证FORM I、
11:中国-瑞士自贸区原产地证FORM S、
12:中国-韩国自贸区原产地证FTA、
13: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区原产地证FTA、
14:非区域性原产地证有:一般原产地证CO,普惠制原产地证FORM A等
我公司以诚信为本,欢迎广大客户来叨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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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贸易中很多人都会经常听到CO产地证书这个词,但是对于这个词的意思还不太了解,下面立量多就为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CO产地证书,一起来看看吧。
CO产地证书也就是国际贸易中的一般原产地证,它是原产地证的一种,是用来证明有关出口货物生产地、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CO一般原产地证是用来证明有关货物和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是货物在国际贸易行为中的原籍证书,在特定情况下进口国据此进出口货物给予不同的关税待遇。
一般原产地证书CO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签发的,而另一种是由中国进出口检验检疫中心签发的。其中CCPIT是可以代表中国国际商会的机构,所以国外进口商要求出口方出具由中国商会签发的CO时,可以去贸促会加盖“CCPIT代表中国商会”的章。
在国际贸易中,各国按照本身的对外贸易政策,普遍实行进口贸易管制,对进口产品实行不同的进口关税与数量进行限制,且通过海关进行统计。出口国家规定出口国开出产品的原产地证明,这已经是国家惯例,所以CO产地证是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一种证明文件,总体而已有着下面几种效用。
1、CO产地证优惠税。CO产地证是各国海关用来征收关税与实行区别待遇的重要证明,若是进口国家和出口国家的间设有相关总面积协定,有条约规定了协定税率,或是国家双方条约里规定了惠国条款,买家就要找你要相关的原产地证书来证明进口货物原产地是缔约的对方国,这样才可以享受对应的进口税率减免优惠。
2、CO产地证能有效提升产品竞争力。如果在国际贸易中拥有我国原产地证书的丝绸比没有货没有相关关税协定的有更好的价格优势。另外原产地证明有时候也会称为贸易两头进行资质、外汇结汇的重要资料。比如买方在开立L/C信用证的时候会要求你提供CO产地证明以自身权益,银行办理L/C信用证时也常常会要求提交CO产地证明来自身权益。
以上就是关于CO产地证的相关介绍了,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外贸知识,欢迎持续关注立量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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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证书(简称:产地证,英文:CERTIFICATE OF ORIGIN)是出口商应进口商要求
而提供的、由公证机构或*或出口商出具的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的一种证明
文件。原产地证书是贸易关系人交接货物、结算货款、索赔理赔、进口国通关验收、
征收关税的有效凭证,它还是出口国享受配额待遇、进口国对不同出口国实行不同
贸易政策的凭证。进口国要求出口国出具货物的原产地证明,已成为国际惯例。
产地证是进行国际贸易的一项重要证明文件。
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签发,
另外一种是由中国进出口检验检疫中心(简称CIQ)签发。其中 CCPIT是可以代表
中国国际商会的机构,所以国外进口商要求出口方出具由中国商会签发的CO时,
可以去贸促会加盖“CCPIT代表中国商会”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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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Exporter):出口商品名称、地址、国别
此栏出口商名称是经检验检疫局登记注册,其名称、地址与注册档案一致。
填明在中国境内的出口商详细地址、国名(CHINA)。如果出口单位是其它国家
或地区某公司的分公司,申请人要求填*名称时可填写。但在中国境内
的出口商名称后加上ON BEHALF OF(O/B)或CARE OF(C/O)再加上*名称。
第二栏(Consignee):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别
一般应填写*终收货人名称,即提单通知人或信用证上特别声明的受货人,
如*终收货人不明确或为中间商时可填“TO ORDER”字样。
第三栏(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运输方式和路线
填明装货港、目的港名称及运输方式(海运、空运或陆运)。
经转运的,应注明转运地。
第四栏(Country/region of destination):目的地
指货物*终运抵港、或国家、地区,一般应与*终收货人(第二栏)一致。
第五栏(For 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机构*栏
此栏留空。*机构在签发后发证书、补发证书或加注其它声明的使用。
第六栏(Mrks and numbers):唛头及包装号
此栏应照实填具完整的图案、文字标记及包装号。如唛头多本栏填不下,可填在
第七、八、九栏的空白处,如还不够,可以附页填写。如图案文字无法缮制,可附
复印件,但须加盖*机构印章。如无唛头,应填N/M字样。此样不得出现“香港、
台湾或其他国家和地区制造”等的字样。
第七栏(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description of goods):
商品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
此栏应填明商品总称和具体名称。在商品名称后须加上大写的英文数字并用括号
加上阿拉伯数字及包装种类或度量单位。如同批货物有不同品种则要有总包装箱数。
*后应加上截止线,以防止填伪造内容。国外信用证有时要求填具合同、信用证号码
等,可加在截止线下方空白处。
第八栏(H.S Code):商品编码
此栏要求填写四位数的H.S.税目号。
若同一证书含有多种商品,应将相应的税目号全部填写。
第九栏(Quantity):数量和重量
此栏应填写商品的计量单位。
第十栏(Number and date of invoice):fapiao号与日期
此栏不得留空。月份一律用英文缩写。
该栏日期应早于或同于11和12栏的申报和签发日期。
第十一栏(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出口商声明
申请人须在此栏签名并加盖经检验检疫局注册的单位印章,填写申报地点和申报日期。
第十二栏(Certification):*机构证明
此栏由*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审签人签名清楚且保持与备案笔迹的一致,
并留有足够的盖章位置。印章与签名不可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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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单位应怎样办理普惠制签证申请手续?
各地检验检疫机构是我国授权的签发普惠制产地证的的机构,签证手续按《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办理。
(1)注册登记。
申请普惠制产地证的单位,事先持有审批机关批准其经营出口业务的证明批件、营业执照及其他有关文件,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登记。从事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及补偿贸易的单位还得提交承办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或补偿贸易的协议,合同付本及本批产品成本明细单等有关文件。检验检疫机构经过审核和调查,对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
(2)逐批申请签证。
申请单位应在货物出运前5天,逐批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签证,提交:A、填制正确、清楚的普惠制产地证电子申请书;B、缮制正确、清楚,并经申请单位手签和加盖公章的普惠制产地证格式A一式三份;C、出口商品商业发票副本一份。D、含有进口成份的产品,还得提交“含进口成份商品成本明细单”一式一份。E、复出口去日本的来料加工产品,还得提交缮制清楚的、经申请单位手签并加盖公章的“日本进口原料的证明”(CERTIFICATE OF MATERIALS IMPORTED FROM JAPAN)一式两份,及来料(或进料)发票副本和装箱单。检验检疫机构接受申请后,认真审核证书各栏内容,必要时派员去生产厂核查,经查无误的,即予签发。
(3)申请更改、后发。
普惠制产地证经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后,申请人需更改证书内容的,征得检验检疫机构的同意,全数退回原证,填写更改单,提交更改凭证和重新缮制的普惠制产地证一式三份,经检验检疫机构审核后重新签发。
特殊情况下,货物出运时未申请签发普惠制产地证,出运后外商又要求格式A时,申请单位可办理申请手续,但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交货物确已出运的证明文件,并在普惠制产地证书备注栏内注明“后发”字样。经检验检疫机构审核后,决定能否签发。
主营行业:中国商务服务网 |
公司主营:杭州代办产地证,义乌代办产地证,宁波代办产地证,浙江代办产地证--> |
主营地区:不限地区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 |
公司成立时间:2018-05-02 |
经营模式:服务型 |
最近年检时间:2018年 |
登记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国家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金融业务及限制项目);^ |
公司邮编:518000 |
————— 认证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