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单证报关 |
面向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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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型 |
报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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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服务 |
经营模式 |
商务服务 |
近几年,在商业单证方面的使领馆认证作为许多国家的非关税壁垒手段之一正悄然兴起。使领馆认证(LEGALIZATION BY EMBASSY OR CONSULATE)是指一国外交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涉外文书上确认其该国公证机关或某些特殊机关的印章或该机关主管人员的签字属实;它是一个国家驻另一个国家的大使馆或领事馆,根据该国出入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进入该国的人或货物的有关证明文件所进行的核实,已确认这些文件上的后一个签字或印章属实,并签字盖章的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申请单位应于货物出运天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签证。货物出运前未能及时申请,亦可事后申请签证。…”
第二十八条规定“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正式接受申请后,一般用两个工作日完成证书的签发工作。特殊情况,可以签发急。需要到申请单位或工厂进行调查的,不受两个工作日时间的限制。”
一般原产地证书属于非优惠原产地证书。WTO《原产地规则协议》是对非优惠性原产地规则制定原则、使用范围、统一协调和机构设置等问题达成的国际协议。WTO成员在签订《原产地规则协议》时,决定在WTO框架下制定一套协调费优惠原产地规则,它将适用于所有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非优惠性进口、出口产品的原产地判别。《协议》规定,在协调非优惠原产地规则出台之前的过渡期间,各成员方仍采用各自的原产地规则,但在原产地规则的、原产地的评定及审查等方面应遵循《协议》规定的基本原则。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是签证机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及其地方分会是民间签证机构。 进出口要求出具原产地证书的,应当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的进口方要求由私营机构出具原产地证书的,未明确要求向中国贸促会及其地方分会申请的,可以向检验检疫机构或者中国国际贸易促进申请办理 检验机构作为签证机关依法对出口货物进行原产地调查,对违反原产地条例和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规定,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伪造、变造、买卖或者偷盗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报关期限
报关期限是指货物运到口岸后,法律规定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的时间限制。
根据《海关法》规定,进口货物的报关期限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由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转关进口货物除在14日内向进境地海关申报外,还须在载运进口货物的运输工具抵达指运地之日起14日内向指运地海关报关;超过这个期限报关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
出口货物应在货物装入运输工具的24小时之前,向海关报关。也就是说,应先报关,后装货。须在报关24小时之后,才能将货物装入运输工具。
对进口货物规定报关期限,征收迟延损害赔偿金,是为了运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促使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迅速报关,加快口岸疏运,使进口货物早日投入生产和使用。 对出口货物规定报关期限是为了海关对出口货物的检查监管,货物及时出口。
按照法律规定,所有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都需要办理报关手续。报关的具体范围如下:
(一)进出境运输工具
进出境运输工具是指用以载用人员、货物、物品进出境,并在国际间运营的各种境内或境外船舶、车辆、航空器和驮畜等。
(二)进出境货物
进出境货物是指一般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过境、转运和通用及其他进出境货物。
(三)进出境物品
进出境物品是指进出境的行李、邮件和其他物品。 进出境人员以携带、托运等方式进出境的物品为行李物品; 以邮政方式出境的物品为邮寄物品; 其他物品主要包括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机构或人员的公务用品和自用物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