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欧洲专线小包双清包税 |
面向地区 |
全国 |
走货属性:可走产品:液体粉末膏状单个包裹不限制毫升;厨房刀具可发刀刃22CM以内,
防疫物质:口罩、防护服、护目镜、面罩、额温枪等(这些需要改品名出货,建议品名如下:口罩=无纺布,防护服=防晒衣,护目镜=眼镜,防毒面罩=遮阳面罩,额温枪=食品温度计)
液体(100ML),包括:湿纸巾、体温计、酒精棉、润肤霜、洗面奶、卸妆水、保湿水等。
粉末,包括:粉底、粉饼、膏状等化妆品类,其他的粉末不能走。
弱磁类,包括:衣服扣(其他磁性纽扣)、耳机、小音响等。
内电、3C类电子产品。
申报价值:1)7月1日起货物包裹申报货值不能超150欧元。只接收能提供 IOSS 号且申报货值在 150 欧以内的订单;
2)如遇海关例行查验,需加收查验费:5欧元/票
派送地址:国家、城市、洲为必填,下单信息需完整,不限于收件人个人信息和物品信息,此渠道暂时不提供退件重派的服务。
下单要求:下单数据需详细真实的英文品名,不得出现 “衣服”、“玩具”、 “XX 制品”、“XX 用品”等概括、笼统、含糊不清的品名。
说明:此渠道的价格不含目的地海关的关税、海关罚款、退件费等。目的地关税,由收件人支付。如目的地收件人拒付关税,发件人应无条件支付目的地所产生的关税及相关费用,相关费用加收一年内有效。
货件品名和申报价值需如实申报,如遇海关抽查认定货值与申报不符,将由荷兰海关自行查价进行税费补收,客户需无条件认可补收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