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化妆品进口报关 |
面向地区 |
全国 |
随着彩妆消费人口的扩大、护肤阶段的增加及消费升级的趋势,我国化妆品行业持续保持较高的景气度。受影响,2020年季度全国化妆品零售额为636亿韩元,比2019年同期减少了13.2%。但是,随着我国的有效控制,2020年4月全国化妆品零售额为244亿韩元,同比增长3.5%。2020年1 ~ 5月,全国化妆品零售额为1146亿韩元,比2019年同期减少了4.9%。
信息变更
已获得备案的收货人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海关提交变更申请。办理流程参照备案申请。
办理时限
备案申请资料的,海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备案处置
收货人在申请备案时提供虚假备案资料和信息的,不予备案;已备案的,取消备案编号。收货人转让、借用、篡改备案编号的,取消备案编号。
中文标签注意事项
企业制作进口化妆品的中文标签时,中文标签应符合GB5296.3《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一般标签》和《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并应包含姓名、成分表、日期标志、净重、批文、原产地、代理商或经销商信息等基本信息。化妆品的成分应该在“已经使用的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中,如果有批准书或文件凭证,品名(产品名称)、成分、使用方法等也应该与授权书或文件凭证的内容一致。
不需要办理批文的有洗手液(达到50%以上杀菌80%以上)、香皂、牙膏、香薰、精油、半成化妆品等批文备案分为两种是按产品的功效来进行区分的。
1)特殊类批文,比如产品有美白、祛斑等功效,需要在北京食药局办理,时效在8-10个月左右。
2)非特殊类批文,比如产品有保湿、补水等功效,在北京或者注册地都可办理,时效3-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