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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清关,3C产品清关代理,UPS包裹清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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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专注机场快递报关、机场快递进口、私人物品机场快递、机场快递被扣押等各种问题。我司利用多年的进口资源以及海外客户网络处理品名繁多,单证不全、归类困难,商检困难的机场报关。
机场快件进出口报关|商检|单证办理|收付汇|进出口买单报关代理。
1、进境的快件,应当在运输工具申报入境后24小时内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出境的快件,应当在运输工具离境前4小时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2、快件的查验和报关应当在运营人所在地海关办公时间和监管场所内进行。如需在海关办公时间以外或监管场所以外进行,需事先商得海关同意,并向海关无偿提供必需的办公场所及的设施。
运营人经营进出境快件业务,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1)通知收、发件人缴纳或代理收、发件人缴纳快件的进出口税款。并按规定对进出境快件交纳规费、监管手续费等。
(2)及时向海关呈交快件通关所需的单证、资料,并如实申报所承运的快件。
(3)除经海关准许的情况外,应当将监管时限内的快件存放于设立的海关监管仓库内,并妥善保管。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将监管时限内的快件进行装卸、开拆、重换包装、提取、派送、发运或进行其他作业。“监管时限”是指进境快件自运输工具向海关申报起至办结海关手续止;处境快件自向海关申报起至运输工具离境止。
(4)海关查验快件前,运营人应当对快件进行分类。海关查验快件时,运营人应当派工作人员到场,并负责快件的搬移、开拆、重封包装等。
(5)发现快件中含有禁止处境的物品,不得擅自处理,应当立即通知并协助海关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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