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进口海鲜报关,巴沙鱼报关,三文鱼报关 |
面向地区 |
全国 |
次进口化妆品呢是需要做化妆品SFDA备案的,(除非进口半成品,那就不需要办理批文)
备案周期在4--6个月左右
化妆品关税在6.5%-15%
一、化妆品概念
二、答:化妆品是指以涂抹、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于人体(皮肤、毛发、指趾甲、口唇齿等),以达到清洁、保养、美化、修饰和改变外观,或者修正人体气味,保持良好状态为目的产品。(注:沐浴露、香皂等产品在报关时也已列入化妆品管理,不过牙膏只列入商检项目)。
二、进口化妆品申报流程时授权书的含义?应该如何出具?
答:授权书是国外化妆品生产企业和在华审批注册批文申报责任单位签订的,国外化妆品生产企业授权一家公司作为他家产品的在华审批注册批文审批责任单位,在华审批注册批文申报责任单位也要做出接受授权的意思表示。
三、申请批件需要多长时间
答:进口普通类化妆品一般在4.5个月左右取得批文,进口特殊类化妆品一般在6个月左右
四、何种企业可以做在华审批注册批文申报责任单位?
答:只要在大陆审批的具有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即可,对营业范围和审批资金均没有要求。
五、什么样的化妆品需要国家审批?
答:所有进口化妆品(进口普通化妆品及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进口化妆品新原料,国产化妆品特殊类产品由国家药监局(SFDA)注册审批。国产普通类产品在省级卫生监管部门注册即可。
六、化妆品分类
答:总体来讲,化妆品分为特殊用途化妆品和普通用途化妆品两大类;其中:
特殊用途化妆品又分为: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共九类产品;普通用途化妆品(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又分为:发用类、护肤类、彩妆类、指(趾)甲类和芳香类共五类。
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
七、在华审批注册批文申报责任单位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答:在华审批注册批文申报责任单位需要承担产品审批注册批文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责任。
那大概就是这样惹
感谢您的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
考虑需求环境因素。防晒指数越高的防晒霜,说明其中添加的有效成分越多,对于皮肤来说负担越重,所以不是越高的防晒指数越好。消费者在挑选防晒化妆品时,要挑选适合自己肤质的防晒霜,不同的防晒霜有不同的适用对象。在购买产品之前,先在手腕内侧试用一下,看有无过敏反应再购买。SPF值达到15以上时,即已基本上达到完全防护的效果
化妆品进口一般贸易流程以及收货人备案流程:(化妆品半成品无需办理批文,可节省时间跟成本)
(1.办理进口护肤品许可证2.收货人备案、发货人备案、标签备案3.国外发货4.报检报关5.放行,拖至客户地方)
收货人备案流程:
1.填写护肤品收货人备案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进出口货物报关登记证、自理报检备案登记表等复印件并校验正本;
3.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进口护肤品许可证、日常工作管理制度表、经营范围 存放地点说明等
4. 拟定经营护肤品的种类、存放地点、并实记录进口护肤品流向,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验检疫机构核对企业提供信息后准与备案。
5.标签备案所需资料:进出口护肤品标签审核申请表、进出口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产地证复印件、进口货物外包装彩图英文件、进口货物外包装 中英文对照件
备注:以上文件都是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进口化妆品申报流程包括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进口化妆品及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实行申报审核制度。进口化妆品需领取《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需领取《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均简称《批件》),未领取《批件》的进口化妆品及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不得在中国大陆市场上销售;国家将对未领取《批件》而在中国市场上销售的国产特殊用途及进口化妆品进行处罚。
一般贸易代理、国际贸易结算、进口物流配送、进口清关、仓储
一、成品化妆品进口要在北京食药监局办理化妆品进口批文(CFDA)
办理周期:一般类化妆品:4-6个月;特殊类化妆品:8-12个月
如若是在自由贸易区境内注册企业
特例:
(1)化妆品半成品不需办理批文就可以进口,进口到国内后要办理相应的国产批文。
(2)有部分归为化妆品类的盥洗用品是不要办理批文的,具体产品有手工皂、牙膏、 香皂、抗菌效果达到99.99%的特殊洗手液。
化妆品进口报关
***化妆品CFDA申办***
申报进口化妆品许可批件(备案)全程所需资料:
(一)、提供的资料(加粗字体为生产企业提供资料):
01、企业及产品信息采集表(境内、外公司信息;产品中英文名称等);
02、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境外生产企业公Z:负责人签字属实,提供原件)
和声明书(中国公司法人签字属实、公司盖章属实,提供原件);
03、产品配方(全成分标注,复合配方标注比例,并提供含量、使用目的);
04、申请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应提交功效成份及其使用依据的科学文献资料;
05、送检所需样品(见附件三所要求具体样品数量);
06、产品外包装翻译(所有外文均需译成中文);
07、中国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申报阶段所需材料:
08、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09、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质量标准);
10、生产工艺简述及简图(完整工艺,包括温度和全成分);
11、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说明、包装图、包装翻译、保Z书);
12、风险物质的安全性评估资料(根据我们分析后要求原料供应商提供或检测);
13、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已经生产且销售的Z明文件(原件,并进行中文译文公Z);
14、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15、国外化妆品企业为委托加工(OEM)的,应当增加提供:
1) 委托加工协议(提供原件,并进行中文译文公Z);
2) 工厂的质量管理体系Z书(ISO)或GMPZ书 (提供原件,并进行中文译文公Z,后原件可退回)。
贵司如果已经取得化妆品CFDA,则需要可以顺利进行下一步操作了,即安排国外发货,安排国外出口手续,提前确认大概海运或空运时间、费用 ,提前安排进口收货人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