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陆运跨境电商服务,跨境电商服务操作,重庆跨境电商服务, |
面向地区 |
全国 |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一般进出口模式:跨境电商企业通过事前备案,将企业信息、商品信息进行备案。当境内消费者成功支付订单后,跨境电商企业将订单信息发送至服务平台进行申报;支付企业将订单支付信息发送至服务平台进行申报;跨境物流企业在成功预订舱单信息后,将对应的跨境贸易相关的舱单信息(含运单信息)发送至服务平台进行申报。服务平台集齐三单信息后,自动生成清单供有报关报检的企业进行申报。清单经海关、检验检疫审核后,若无异常,则放行进入终端配送环节。
进口跨境电商模式: 1、 M2C模式 即平台招商,代表的企业有天猫国际。这种模式下商家需要获得海外零售的资格和授权,商品从海外直邮,并且可以提供本地退换货服务,但是通常而言价位比较高。 2、 B2C模式 即保税自营+直采,代表企业有京东、聚美、蜜芽。这种模式下平台一般会直接参与到货源组织和物流仓储买卖流程中,提高销售流,但是目前此模式下通常为爆品,品类有限。 3、 C2C模式 即海外买手制,代表企业有淘宝全球购、洋码头、海蜜、街蜜。这种模式下构建了供应链和选品的宽度,但同时也存在了传统的依靠广告和返点盈利的模式,导致服务体验掌控差。 4、 B2B2C模式 即保税邮出模式。这种模式大的特点是没有库存的压力,但是实际上这种模式是借助了跨境电商的名义实行的是一般贸易,长远来看不会是跨境电商的发展方向。 5、 海外电商直邮 代表企业亚马逊。模式特点是拥有全球的供应链物流体系和丰富的SKU。 6、 返利导购/代运营模式 代表企业有么么嗖、Hai360、海猫季。事实上这个模式下有两种类型:一种为技术型,另外一种为代运营。一般在跨境电商早期有优势,容易入手,成本低,SKU丰富,但是缺乏竞争力,且类似价格实时更新等都需要强大的技术支撑,所以国内早期做这种模式的企业都转型。 出口跨境电商模式 1、 B2B模式 分为两个类型:信息服务平台和交易服务平台。对于信息服务平台来说主要是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或者信息搜索完成交易撮合的服务,代表企业有阿里巴巴国际站、生意宝国际站、环球资源。而交易服务平台则构建能够实现供需双方之间网上交易和支付的平台商业模式。代表企业有敦煌网、大龙网等。 2、 B2C/C2C模式 分为开放平台和自营平台,开放平台通过实现应用和平台系统化对接,并围绕平台自身建立生态圈,代表平台有Amazon、wish、速卖通、eBay等大平台及lazada等小规模平台。而自营平台则对经营的产品进行统一管理,产品展示、在线交易并通过物流将产品送达消费者。代表企业有环球易购、兰亭集序、DX等。
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高度正相关,二者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且互为因果关系。从长期来看,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的关系主要表现为相互正向促进作用,但也存在一定相互抑制关系,且跨境电商对跨境物流的长期依赖性要强于跨境物流对跨境电商的依赖。
从短期来看,跨境电商主要受自身因素影响,而跨境物流则受跨境电商影响较大,跨境物流与跨境电商关系也主要表现为同向变动,且跨境物流的增长在短期内对跨境电商增长并没有明显的反向抑制作用。
总的来说,我国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在2008~2016年间初步呈现良好协同关系,但协同关系显著性水平相对较低,二者协同发展的条件和关系仍有待进一步改善。
影响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的因素有协同环境、协同机制、协同关系、协同能力、协同意愿、个体特征、协同预期等 。
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发展过程存在诸多不协同,主要表现在能力协同缺乏、利益互信协同机制缺乏、跨境物流网络系统协同缺乏、跨境电商与逆向物流协同缺乏以及跨境电商与传统外贸协同缺乏等诸多方面。可从健全支撑服务体系、完善利益互信协同机制、优化跨境电商与逆向物流协同、推动跨境电商与传统外贸协同以及促成各子系统、多方主体协同等多方面推动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
电子商务出口在交易方式、货物运输、支付结算等方面与传统贸易方式差异较大。现行管理体制、政策、法规及现有环境条件已无法满足其发展要求,主要问题集中在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和收付汇等方面。
针对上述问题,《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提出了6项具体措施。
一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并进行专项统计,主要用以解决2019年零售出口无法办理海关监管统计的问题;
二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检验监管模式,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无法办理检验检疫的问题。
三是支持企业正常收结汇,主要用以解决企业办理出口收汇存在困难的问题;
四是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主要用以解决支付服务配套环节比较薄弱的问题。
此外还实施适应电子商务出口的税收政策,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无法办理出口退税的问题;
后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主要用以解决信用体系和市场秩序有待改善的问题。
应基于跨境电商服务生态体系理念支持中小企业全球业务拓展
1.支持中小微企业以多样化的形式
参与全球价值链信息技术应用和跨境电子商务对全球价值链的分工形态和国际市场格局产生重大影响,使众多的中小微企业,甚至个人消费者得以进入全球市场,服务在价值链中的重要性与日俱增。在跨境电商服务生态体系构建及发展的趋势下,每个市场主体都有可能成为生态体系中的一部分。因此,更应该支持和鼓励中小微企业,以多样化的形式参与全球价值链:既可以借助于平台的服务生态体系开辟海外市场,又可以凭借其在营销、设计或是数据服务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参与到服务生态体系中,还能以生态化的思路寻找海外的合作者,成为生态体系的构建者,从而增强本土化运营能力,或是寻找到新的盈利点。
2.支持跨境电商服务企业和平台的海外布局
跨境电商服务生态体系构建及发展的趋势体现出跨境电商不只是新型货物贸易,更是服务贸易。服务贸易的进一步开放合作是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重要方向。可鼓励服务新业态的发展,推动服务产业升级,出台优惠政策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商平台、物流支付服务和数据服务企业等的海外布局,促进更多企业以服务贸易的形式参与跨境电商国际合作,推动商业服务生态体系向海外延伸。
3.创新跨境电商发展的国际合作机制
可以借助服务生态体系的思路推进跨境电商合作机制的创新,推动更深层次的国际合作,如与丝路国家共建贸易数字化通路。不同于现有跨境电商园区对于产业发展的重视,贸易数字化通路更强调促进各国间的互联互通。具体的,可以将边贸地区、现有海外合作园区作为试点,探索建设智慧物流平台、数据中心和技术孵化基地等,在试点过程中厘清数据安全和数据流动的边界,打通国内和国外节点区域之间贸易往来的阻碍。另外,可以服务生态体系的思路合作建设跨境电商合作园区,注重对跨境电商服务行业和相关创新业态的招商引资。推动创新平台建设,如规划构建以技术服务、商业智能决策和多样化营销,或研发设计为核心等各具特色的创新平台,创造更多的附加值,带动整个园区的创新活力。
4.以多元化指标体系考核跨境电商综试区和试点
城市考核评估本身不是目的,而是对企业或行业的发展方向加以指引。在跨境电商服务生态体系构建及发展的趋势下,跨境电商不仅是具体产品的出口,也包括与具体产品出口相关的服务创新。因此,针对跨境电商综试区和试点城市政策,应采取多元化指标进行考核评估,鼓励地方建设有特色的跨境电商综试区,能够引导行业向多样化和服务融合创新方向发展。
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体系
2018年,中国海关进出口监管服务不断提升,为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营造了环境。在通关证件、服务项目、信息化、机制改革和国际合作等领域有较大突破,并在压缩进出口通关时间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2018年,进口、出口环节通关时间分别压缩56.4%和61.2%,超额完成年内压缩的三分之一的目标。在通关证件方面,口岸验核监管证件从86种精简到46种,全国口岸均已公示目录清单,有效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在服务项目方面,海关深化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三互”大通关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拓展至12大基本服务功能,主要申报业务应用率达80%以上;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开展全国版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构建更加便捷的通关软环境。在信息化建设方面,海关总署积极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数据的接人以及进出境邮递物品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启用,实现无纸化通关,目前应用比例已达98%。在机构改革方面,2018年4月16日通过机构改革方案,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出人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人海关总署,为信息共享、统筹监管提供了体制保障。
依托跨境电商综试区,通过构建一套与外贸发展相适应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体系,集合第三方平台、物流、仓储、支付、培训、融资、创投、营销、数据、展会和咨询等国内外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资源,以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为载体,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生态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为外贸企业转型升级、开拓国际市场培育新优势。
通过对跨境电商平台数据的分析和梳理,为外贸企业出口提供更好更多的服务,包括通关、贸易融资、信用担保、物流、数字营销、换汇退税、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等。构建了“1+2+3+4+X"模式:1(公共服务平台)+2(跨境电商创新服务平台+外贸综合服务平台)+3(供应链服务+金融+品牌建设)+4(政策+法律+监管+数据)+X(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园区),为企业借助跨境电子商务开展外贸业务、推动品牌出海、提升电商海外口碑提供一站式服务。
主营行业:清关服务 |
公司主营:报关及国际货运代理,中港车运输及外贸代理--> |
主营地区:四川成都 |
企业类型:私营独资企业 |
公司成立时间:2022-09-19 |
经营模式:服务型 |
公司邮编:6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