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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分为以下两大类:
1、特殊用途化妆品。2、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普通化妆品)
(一)如何区分特殊化妆品和非特殊化妆品?
单纯的润肤水之类,去皱、抗氧化等现在都算非特殊化妆品。
育发类、染发类、烫发类、脱发类、美乳类、健美类、除臭类、防晒类九大类都属于特殊化妆品。
(二)特殊化妆品和非特殊化妆品手续上有什么区别?
特殊化妆品的批文需要到北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
非特殊化妆品的批文在属地药监局就可以申请办理了。
进口化妆品一般贸易流程为:
注册化妆品备案电子信息凭证或者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国外备货——准备资料——发运(空运/海运)——报关——查验(如发生)——抽检(如发生)——贴好中文标签——出具国内检验检疫证明(卫生证书)——合法销售。
目前报关方便相对比较简单,提供批件电子版和产地证或者卫生证之一,无需做标签备案,其余准备常规单证正常申报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如成分含量中有濒危成分,需要额外办理允许进口证明书方可进口!
非特殊性化妆品进口申报资料清单:
(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三)产品配方;
(四)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五)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 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
(六)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七)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八)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九)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十)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 )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十一)可能有助于行政许可的其他资料;
(十二)生产工艺简述和简图;
(十三)产品技术要求的文字版和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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