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化妆品进口报关 |
面向地区 |
全国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化妆品定义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关于化妆品的进口,我们需要的是确认化妆品的种类,海关编码,看是否需要办理批文备案。大多数品类都需要申请化妆品批文(称为CFDA或SFDA备案)才能进口,比如面膜、面霜、精华液、洗发水、粉底液、口红.....都是需要办理批文备案。
不需要办理批文的有洗手液(达到50%以上杀菌80%以上)、香皂、牙膏、香薰、精油、半成化妆品等批文备案分为两种是按产品的功效来进行区分的。
1)特殊类批文,比如产品有美白、祛斑等功效,需要在北京食药局办理,时效在8-10个月左右。
2)非特殊类批文,比如产品有保湿、补水等功效,在北京或者注册地都可办理,时效3-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