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欧洲专线小包双清包税 |
面向地区 |
全国 |
申报价值:1)7月1日起货物包裹申报货值不能超150欧元。只接收能提供 IOSS 号且申报货值在 150 欧以内的订单;
2)如遇海关例行查验,需加收查验费:5欧元/票
追踪服务:暂不提供购买保险服务,物流转单号可以直接在17网上查询,全程轨迹可跟踪,物流转单号为一单到底的转到号
说明:此渠道的价格不含目的地海关的关税、海关罚款、退件费等。目的地关税,由收件人支付。如目的地收件人拒付关税,发件人应无条件支付目的地所产生的关税及相关费用,相关费用加收一年内有效。
货件品名和申报价值需如实申报,如遇海关抽查认定货值与申报不符,将由荷兰海关自行查价进行税费补收,客户需无条件认可补收费用
预报数量与实际出库数量需一致,如遇海关查验,发现箱内件申报包裹数 量与实际数量不一致,将会产生罚金,此费用由客户承担
由于客户自己对快件操作不当(包括但不限于申报货物不符,谎报,瞒报等)以及客户提供的发票、地址等资料有误的或不及时而造成的货物延误、损毁、丢失的,客户需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