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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设备进口申报注意事项
1、如实申报商品原值、使用年限等申报要素
在海关审价过程中,原值、使用年限都是旧设备核实残余价值的要素之一,同样也是审价参考依据之一,伪瞒报这两个申报要素,变相等同于伪瞒报价格。
2、正确理解残值率
网上对于残值率有两种定义:一是某固定资产不能再继续使用时残余价值与购入时价格的比率;二是某固定资产需要进行资产清算时与购入时价格的比率。
在通关过程中,报关企业、经营单位及收货单位往往根据字面或者自身理解倾向于认同第二种定义;其实,在海关审价过程中是采用种残值率的定义,千万别搞错啦。
3、审价时尽可能详细提供原值采购发票以及其他应付费用的协议、发票等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中第七条:“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该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并且按照本办法中第三节的规定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包括直接支付的价款和间接支付的价款。”
设备的贬值因素比较复杂,除实体性贬值外,往往还存在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科学技术的发展,国家有关的能源政策、环保政策等,都可能对设备的评估价值产生影响。
确定评估对象,主要是要划清机器设备与流动资产中低值易耗品的界限;还要划清机器设备与不动产的界限,如用于安装机器设备的底座,是否作为机器设备价值的部分,应根据评估目的来判断,单项设备出售的评估中,往往不应包括这部分,而在整体评估中则可以包含。主要问题是避免漏评和重复评估,评估价值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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