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新鲜水果需要办理哪些资料及申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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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出口资料
水果出口流程
出口新鲜水果
(一)资质要求
中国与输入国家(地区)签订的双边协议、议定书等有明确规定的,或者输入国家(地区)法律法规要求对输入该国家(地区)的水果果园和包装厂实施注册登记的,海关按照规定对输往该国家(地区)的出境水果果园和包装厂实行注册登记。
中国与输入国家(地区)签订的双边协议、议定书未有明确规定的,且输入国家(地区)法律法规未明确要求的,出境水果果园、包装厂可以向海关申请注册登记。
登录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点击“企业信息”-“植物产品类”-“水果”,可查询中国出口水果注册企业名单。
(二)申报要求
出口新鲜水果应当向包装厂所在地海关提出出口申报前监管申请,按申报规定提供有关单证及产地供货证明;出口水果来源不清楚的,不予受理申报。
(三)产品相关要求
出口水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中国与输入国家(地区)签订的双边检疫协议(含协定、议定书、备忘录等)规定;
2.输入国家(地区)进境水果检验检疫规定或者要求;
3.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
4.中国出口水果检验检疫规定;
5.贸易合同和信用证等证明的检验检疫要求。
实际出口产品应与申报信息相符。植物检疫证书和包装箱的相关信息需符合输入国(地区)的要求。出口水果不应带虫体、病症、枝叶、土壤和病虫为害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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