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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化妆品,化妆品代理清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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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我国将化妆品分为以下两大类:
1.特殊用途化妆品。
2.非特殊用途化妆品(2007年之前称为普通化妆品)。
化妆品进口申报流程
1、化妆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凭证(批文) (发货前办理)
2、收发货人备案 (发货前办理)
3、贴好标签、备货
4、准备单证
5、发货到港 (贵司安排或我司安排)
6、换单 (我司操作)
7、报检 (商检部门操作)
8、报关 (审价、查货)(海关部门操作)
9、交税
10、商检查验放行
11、送货
12、出具卫生证明
温馨提示:进口申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进口商需在国家食药监局(NMPA)取得进口化妆品行政许可批文/备案凭证;还需完成境内收货人备案;如果商品成分涉及濒危物种,还需取得濒危物种进口许可证。
申请材料
收货人应当于化妆品进口前向工商注册地海关申请备案,并提供以下材料:《收货人备案申请表》;与化妆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拟经营的化妆品种类、存放地点;2年内曾从事化妆品进口、加工和销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化妆品品种、数量)。